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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株洲医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4日 来源:株洲市中心医院 访问次数 5893次
为了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 6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现制定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组织
由医院主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3-5名研究生代表组成医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处理学生对初评结果的申诉,并将推荐名单上报。
二、评审对象
凡在中南大学正式注册、基本学制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均可提出申请该奖学金。
三、奖学金标准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人。奖学金名额以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四、评选条件及具体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创新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博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须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B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2、硕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须在SCI收录期刊或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个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专著1部。
(6)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或经济效益。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下同)学分要求者;
2、参评时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本办法及附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7、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8、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9、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四)评选具体方法
入选人员必须满足基本条件,且无否决条件。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附表1)的基本条件,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委综合该生思想政治表现、基本条件评分排名,再参考补充条件得分,根据学校下发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量化评分,由医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评选程序
1、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公布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参与社会实践、奖惩情况等),对参评研究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定,并将综合评定明细情况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确定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
3、医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创新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和研究生答辩情况,择优等额推荐拟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推荐获奖名单报研究生院。
对当年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对于已入学的学术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对于已入学的专业学位高年级研究生,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4、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二级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定,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审定结果上报教育部。
5、在医院公示阶段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医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如对医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评审领导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将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改说明。
六、奖学金发放
1、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一学年可以申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 67号)文件执行。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株洲医院
2020.9.2
附表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评分表
创新成果 |
评分指标 |
分值计算方法 | |
基本条件
(需满足之一) |
学术论文 |
SCI(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ticle) |
分数= 影响因子 ×10 |
申请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排名第一 (20分)
排名第二(导师第一)(10分) | |
学科竞赛
(排名第一) |
国际级 |
特等奖 (40分)
一等奖 (30分) | |
国家级 |
特等奖 (30分)
一等奖 (20分) | ||
科研成果奖 |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
一等奖(排名前五,2000分) | |
二等奖(排名第一,1000分) | |||
省部级科技奖 |
一等奖(排名前五,100分)
二等奖(排名前五,50分) | ||
著作或专著 |
主编 |
排名第一(20分)
排名第二(导师第一)(10分) | |
突出贡献 |
社会或经济效益 |
视具体情况评分 | |
补充条件 |
学术论文 |
CSCD |
4分/篇(Aticle)
3分/篇(其他) |
核心期刊 |
2分/篇(中国科技期刊) | ||
申请专利
(排第一或排第二,导师第一) |
实用新型专利 |
2分/项 | |
外观设计专利 |
2分/项 | ||
学科竞赛
(排名第一) |
国际级 |
二等奖 (20分)
三等奖 (10分) | |
国家级 |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5分) | ||
省级 |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4分)
三等奖 (3分) | ||
科研成果奖 |
省部级科技奖 |
三等奖(排名前五,25分) | |
省医学会科技奖 |
省部级科技奖相应分数减半 | ||
院级科技奖 |
一等奖(排名前三,6分) | ||
学业成绩 |
学位课程 |
成绩绩点平均在4.0 (1分) | |
综合表现 |
只能选其一 |
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1分)
临床实践表现优秀 (1分) |
备注:1、本量化评分表为单篇/项标准分值,学术论文如有n个并列作者,则该项得分等于标准分值/n;科研成果排名第n位,则该项得分等于标准分值/n。
附表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学年)
学号 |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二级单位 |
|
导师 |
|
攻读学位 |
| ||||
上学年度奖助学金等级 |
学业奖学金: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学金: 普通( ) 推免( ) 无 ( )
| ||||||||
学习成绩
| |||||||||
创新成果
| |||||||||
申请
奖学金类别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研究生助学金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普通( ) 推免( ) 无( ) | ||||||||
申请理由(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9、10条和参评条件阐述是否具备参评资格?2.重点填写符合申报学业奖学金相关等级条件的创新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生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考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1.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全脱产在校学习()、未全脱产();
2.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3.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一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6.其他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考评小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1.对照《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九、十条和参评条件是否具备参评资格:具备()、不具备();
2.创新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真实()、不真实();有效()、无效();
3.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一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4.创新成果是否具备二等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具备()、不具备();
5.结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学金: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单位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无( )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助学金等级: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意见(在相应括号内划“√”):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无( )
同意推荐该同学获助学金等级: 普通( ) 推免( ) 无 (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